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为更好地做好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为当事人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诉讼调解氛围,近日在庭院内设立伞下法庭。
该庭在法庭庭院的东侧支立一顶圆型伞,摆上一张方型桌,两排排椅,伞下调解法庭就这样建立起来了。加上庭院周围栽植的葡萄、花卉、蔬菜、果树等庭院环境,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诉讼调解环境。伞下法庭的建立,不仅放松了当事人紧张的心情,也缓解了双方激动的对立情绪。2013年6月6日,原告高珊气冲冲地来到法庭,诉称其丈夫王勇有外遇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坚决要求与王勇离婚。法官吕建人正在与高珊交谈的同时,王勇也走进了法庭,也同意与高珊离婚并当了原告。当日气温很高,吕法官让双方坐在伞下先降降温。随后,吕法官与书记员李新新也在伞下坐了下来。清凉的风掺杂着周围鲜花的香气吹在脸上,让人心情非常愉快。审判人员用法言法语讲明离婚的条件及带来的社会法律后果,适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从恋爱基础、婚后感情、离婚会给孩子及其双方家庭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等方面,苦口婆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的矛盾逐渐缓和下来,男女双方都低下了头,高珊还流下了眼泪。审判人员抓准时机,让王勇在高珊面前表态,以后好好过日子。王勇承认自己有过错,事后一定改正缺点照顾好家庭生活。高珊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并表示自己也有不妥的地方,同意原谅王勇。
经过近一小时的调解工作,伞下法庭束了调解,小两口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愉快地走出了充满绿色气息的法庭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