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拍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拍得一处房产后,对拍卖前与拍卖公司约定的额外加价款提出质疑,因协商未果,李某起诉拍卖公司,要求按拍卖成交价交付拍卖标的物。
民二庭接到案件后,庭长孔庆华考虑到此案法律关系复杂,而且此类案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规范上的空白,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正审理此案,专门邀请区人大法治办领导、鸡西大学法学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组成陪审团,对此案庭审参加旁听。庭审后听取了陪审团的意见,为公正处理此案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见解。
原、被告对此案的庭审方式一致赞同,他们由衷地说:“没想到法院对我们的案件这么重视,法院执法公开透明,判决公正必然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