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虎林法院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践行为民宗旨

  发布时间:2013-06-18 08:49:30


    虎林市人民法院按照创建“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司法和谐、质效双优、风清气正”法院的整体工作要求,坚持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全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高达95%以上。

    一是突出重点,完善“立案窗口”建设。虎林法院继续加强从接待、咨询、立案到交费的“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软硬件建设。设立了导诉台、立案流程图版、诉讼风险提示显示屏,新增了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推行首问负责、立案释明制度,文明接待,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热情、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减轻群众诉累。虎林法院重新修订了《虎林法院二十六项便民措施》,对老弱病残群体和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特别是针对农村实际,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采取合并审理、巡回审判等形式,就地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是重视涉诉信访,营造和谐氛围。虎林法院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涉诉信访重点问题化解年”活动要求,逐级落实了信访工作“三位一体”的责任,解决了过去法官只管审判不管稳定,遇有矛盾推诿或上交的问题,促进了信访问题的化解。

    四是加大救助力度,体现司法关爱。虎林法院切实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为年老体弱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用,今年1-9月份,该院共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收诉讼费19.69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提高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尹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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