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发布时间:2016-04-21 09:46:50


    1、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承担案件申请执行费和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2、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

    3、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前不得进行高消费;

    4、不得以任何方法妨碍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以下犯罪: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依法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

    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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