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执行人员自行回避

发布时间:2016-04-21 09:48:51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的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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